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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交所在2025年9月11日发布的公告,*ST聆达(维权)(300125)及其相关当事人王明圣和林志煌收到了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聆达集团存在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工停产情况、未对2023年年报中金寨嘉悦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项目实施减值测试以及未及时公告与关联方安徽晶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购销电池片及光优组件委托加工业务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条款,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监管函强调,上市公司必须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2025年中期,*ST聆达实现收入5993万元,归母净利润-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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